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西药、中成药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选择招标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西药、中成药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选择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西药、中成药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选择项目。
2.2项目范围:完成招标人现有院区内使用的所用药品的配送,包含西药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西药、中成药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选择,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
2.4服务地点: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5入选单位数量:2家(具体由医院按照集采规定下达采购要求及任务,依据响应,优价采购)。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耗材分类目录》内的产品的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生产企业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投标人须具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应自行承诺向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药品均具有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进口药品批准文号,提供承诺书。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8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PDF附件资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4.1.1文件获取登记表;
4.1.2单位介绍信。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Y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14时30分。
6.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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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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