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油画雕塑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
上海油画雕塑院
项目概况
上海油画雕塑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12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2024-0147
2.项目名称:上海油画雕塑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9880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98.9880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上海油画雕塑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为上海油画雕塑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珠路(街道)111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厉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验证报名,逾期不再办理。请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验证的同时提交获取资料。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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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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