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乡村振兴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旗乡村振兴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为:
MTXMGL-202412JG-019,招标人为杭锦旗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杭锦旗乡村振兴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内,场址中心 点经纬度为北纬39.942910°,东经108.501086°。海拔高程为1384~1413m。地势平坦开阔,对外交通便利。 项目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0MW。场区内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 所发电力通过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开关站。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挖填、道路防护、 道路排水设施;吊装平台整平处理、排水设施修筑、平台防护设施的修筑、风机设备及塔筒堆场施工;水 保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等。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工程:包括不限于基坑开挖、风机及箱变承台基础施 工及防腐、风机及箱变基础回填、风机及箱变基础均为混凝土浇筑、风机沉降观测点制作(具有检测资质 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沉降观测分析报告)、风机及箱变防雷接地网。风机吊装:4台风机设备(塔筒、机舱、 叶片、轮毂)及附件安装(包含不限于设备卸货、堆场至施工现场二次倒运、保管、吊装、就位、连接、 卫生、电缆及光缆安装、照明系统、消防设施和控制系统、接地、调试、静态调试及电源等;塔筒及机舱 内电缆防火封堵和防火涂料施工及材料。35kV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不限于分接箱基础施工(混凝土浇筑)、
安装及试验,35kV电缆沟施工、光缆及1kV电缆安装及防火封堵,全地埋电缆、组塔、导线(含避雷线)、 金具、接续测量、线路参数测量、接地施工及电阻测量。
2.1.2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需要取得审查合格证书,并提供该项目的 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风机,塔筒,锚栓及材料等)、施工(施工直至竣工调试、竣工图编制、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 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 2.1.3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30日历日
施工周期:226日历日
2.1.4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书。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项目投资:本项目计划投资76,000,000.00元。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①和②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且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设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的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证:
②施工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 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 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9)其他要求;①投标人的现场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规模、建设工期、管理目标 以及合理的管理跨度进行配置,应在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组成精干高效的管理工作 班子。其中安全专业不少于2人,土建专业不少于2人,电气专业不少于2人,安装专业不少于1人,调试专业不少于1人,专职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资料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不低
于60%。
②投标人现场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有合理的专业机构,各专业人员应配套,并要有合理的技术职务、
职称机构。
③投标人现场组织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其所承担管理任务相适应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相应资质。
④投标人根据工程进度在招标人现场派驻设计工地代表,各专业均不低于1人。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 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2.3联合体各方,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牵头方填写投标信息,须同时 添加联合体单位。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3.2.4联合体设计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 30时,下午2:30-5:00时报名。
4.2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4.2.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委托代理人和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2须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4.2.3投标人须提供①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①和②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提供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承诺书;
4.2.4投标人须提供①设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的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证;②施工企
业: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 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
4.2.5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书面声明;
4.2.6须提供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在报名时,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任意一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本项
目招标;(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
4.2.7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4.2.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 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4.2.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4.2.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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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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