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综合维修车间院内环境补强整治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潮汕综合维修车间院内环境补强整治
1.2采购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谈判最高限价:805374元(含税)
1.5采购项目概况:
(1)拆除综维车间与材料房间围墙128米,新建花池212.4平方米,院落扩大新建35.5米围墙,围墙粉刷371.84平方米。
(2)对院落内未硬化部分周边做硬化811.4平方米,并做沥青黑化826.14平方。
(3)对既有路缘石抬高189米,新建路缘石94.5米。
(4)院内排水管暗埋DN300波纹管49米。
(5)新增上人钢制爬梯2个。
(6)新建单车棚72平方。
(7)抬高植草砖停车位738.29平方。
(8)8楼2间宿舍卫生间整治。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潮汕综合维修车间院内环境补强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潮汕综合维修车间院内。
2.4质量要求: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施工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施工,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5安全目标:消灭安全生产一般及以上事故和铁路交通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施工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集团非运输施工企业或段管内维保单位。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承诺书,格式自拟或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2月-2024年12月)完成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在国铁集团或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谈判;
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供应商”、“单位行贿罪”;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罪”】;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提供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6)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满足项目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4)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5)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一年内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6)在谈判期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谈判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出电子版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300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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