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1

 阜宁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7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占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的,由项目建设主体在项目建设前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为做好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特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具体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且确保通过上级审核。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375号)文件,投标人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办理的,视为资质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23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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