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占用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林场生态影响论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占用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林场生态影响论证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950000.00元,共分3个包,其中包一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占用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论证报告编制:200000.00元;包二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占用原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关论证报告编制:200000.00元;包三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占用风景名胜区及林场相关论证报告编制:550000.00元。
最高限价(包一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占用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论证报告编制):200000.00元;最高限价(包二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占用原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关论证报告编制):200000.00元;最高限价(包三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占用风景名胜区及林场相关论证报告编制):550000.00元;
采购需求:1、服务内容: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共计新建防火道路99.667公里,项目建设占用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原山国家森林公园、博山风景名胜区、沂河源风景名胜区、淄博市织女洞林场、淄博市毫山林场、淄博松山林场,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现需对淄博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占用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林场进行生态影响论证。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向采购人提供报告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且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文件有效证件;(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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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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