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在线监测(CEMS)系统运维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清河发电公司、阜新发电公司烟气在线监测(CEMS)系统运维
清河发电公司: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75-2017标准中规定的“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完成运营工作,内容包括:1、9号机组(4套)脱硫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1、9号机组(8套)脱硝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1、9号机组(4套)
脱硝精准喷氨监测系统设备运营维护。阜新发电公司: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75-2017标准中规定的“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完成运营工作,内容包括:1、2、3、4号机组脱硫出入口、脱硝A、B侧出入口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18套)的运营维护管理及设备运营维护。
以包人工、包材料、包工具、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包。
清河发电公司: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2月31日;阜新发电公司: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8年02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已招标方通知为准,一次年度服务时间为12个月。
招标工期三年,投标报价按一年报价,合同一年一签。招标方根据投标方的服务质量好坏,有权终止合同续签,
并重新招标。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清河发电公司、阜新发电公司烟气在线监测(CEMS)系统运维
一、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东北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或国家级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具有已完工烟气在线监测(CEMS)系统运维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工程量清单页,并附有与合同相关招标方和投标负责人正常有效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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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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