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静海区中医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D-Z
项目名称:静海区中医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三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正常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或证明材料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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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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