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中心医院中药饮片招标
(招标编号:HBZJ-2024N1748)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清河县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河县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县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项目01包;
(002)清河县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项目02包;
(003)清河县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项目03包;
(004)清河县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项目04包;
(005)清河县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项目05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GMP证书》(或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告知书
(通知、通告))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药品经营企业GSP 认证检查公示/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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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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