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温室蔬菜大棚建设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已由枣阳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9-420683-04-01-527720。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兴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枣阳市兴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并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及要求
项目主要租赁 1000 亩土地用于枣阳市温室蔬菜大棚建设,主要完成 155 座日光温室大棚建设,并配套完成基地内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其中:日光温室大棚占地面积约 575 亩(拟种植苏椒80 亩、螺丝椒 95 亩、紫椒 90 亩、千禧果(樱桃番茄)100 亩、西红柿(大红)150 亩、小黄瓜 60 亩,其余空余土地为大棚之间的间隔
空地以及用于蔬菜生产、运输的道路。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DPGZ-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73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3.1.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近五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交公司近五年中任意连续三年(2019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审计报告净利润不得为负数)(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4 企业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类似工程类施工业绩(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3.1.5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1.6信誉要求: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查询截图;④近3年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情况提供承诺书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报名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9:30。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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