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医用耗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CCG2024210F)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医用耗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00 万元,招标人为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预算约 1200.00 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医用耗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医用耗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 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 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CG2024210F
2.项目名称: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医用耗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招标、资格后审
4.采购预算金额:总预算约 1200.00 万,每年约¥400.00 万元。
5.采购需求: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医用耗材服务供应商采购配送及供应,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本次采购只招单价,不招数量,据实结算。报价方式为需求清单单价合计报总价。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供货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偿中标人任何损失(说明:服务期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本次采购内容,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 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 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3《获取招标文件回执表》。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五、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3.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3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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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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