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生产、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理招标
(招标编号:GFW2024-21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生产、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生产、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生产、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生产、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社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排污许可证或固体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复印件或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报名资料的电子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截至购买文件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盖公章);4)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