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龙米业烘干塔扩建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龙米业烘干塔扩建项目已由东丰县财政局关于东丰县2023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申报结果公示批准,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吉林清龙米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购置两套节能环保能耗达标的5HSH-1000吨\天,组合式玉米烘干塔,基础设施建设及场地硬化50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吉林清龙米业有限公司院内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清龙米业烘干塔扩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场地硬化工程
二标段:清龙米业烘干塔扩建项目--组合式玉米烘干塔采购工程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及场地硬化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组合式玉米烘干塔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2.5工期要求:
一标段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总工期46日历天。
二标段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
2.6质量要求:
一标段: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二标段: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中标品种供应保障能力。
3.2一标段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一标段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标段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4.2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7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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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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