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定商定价)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定商定价),招标人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背景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及基层单位食堂2025年肉类、蔬菜类、调味品干货类、水果类、米面油类等食堂食材采购并配送招标项目,预估总金额986.2865万元(含9%增值税),904.8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共划分4个标段。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及基层单位食堂分布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五蛟镇;陕西省定边县樊学镇、靖边县小河镇。由于员工食堂分布散,道路状况及运距不同,加之每座食堂就餐员工数量不同,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自身配送能力及经营成本。食材单价按周边市场零售价下浮百分比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周边市场零售价;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2项目单位: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2费用情况
2.2.1本项目报价方式:在招标人最高限价基础上以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不进行单一商品报价,后期合同结算价格按照招标人最高限价和投标人下浮百分比计算确认价格为准,数量以实际收到数量为准,但总价不超过计划投资预算。
2.2.2招标人最高限价制定办法:以供货地周围市场调研的市场均价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食材成本、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费、零星材料费;企业管理费用、利润、应缴税费及违约责任等风险产生的费用;为完成服务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
2.2.3招标人实行全年监管,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采购最高限价的确定(市场询价确定),因外部不可控因素造成市场价格波动大,调价频率高等情况,可根据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定价周期及供货价格。投标人调价必须书面报送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价。
2.2.4本项目实际结算采购量有低于签订合同金额的供货风险,实际采购量减少的风险责任投标人不予承担;如果投标人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履行中发现有分包、转包的,投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范围: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及基层单位食堂2025年肉类、蔬菜类、调味品干货类、水果类、米面油类等食材采购并配送招标项目,具体采购食材详见附件1.
2.3.2标段划分:共划分4个标段,每标段中标1名供应商,详细分配见附件2说明。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本项目一个标段中标,本项目按照标段序号进行评审,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序标段其投标将被否决。
2.4服务及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凭证),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新成立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或相关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资料,并且备案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需附有劳动合同和近一年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并提供从业服务人员健康证或健康证明资料。负责物流配送及车辆驾驶员需要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5.具有近三年“米面油、肉、蔬菜瓜果蛋奶、水产冻货、调味干货,五类中的至少任意两类食材”供应业绩(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内)。(提供合同和销售发票(含清单)及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
3.6.投标人在招标人需求地区内具有独立使用权的冷藏库房及冷链车辆(提供服务期限内有效的房屋及车辆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配送车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扫描件、配送人员劳动合同及驾驶证、身份证扫描件)。
3.7.其他要求:
3.7.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投标人(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等非正常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7.2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8.按照长庆油田《公用事业“三商”资源库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2025年公用事业业务“三商”资源库中食材采购集中资格准入供应商,准入状态正常。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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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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