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2025年度生产废料处理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A(登录后查看)
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2025年度生产废料处理供应商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负责生产废料的回收、装车、运输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2个月(一年)。
1.7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包:01包:生产废料;02包:废三包胎。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包同时投标,也可对其中任一标包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生产废料
2.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废旧橡胶、塑料、金属和废旧轮胎等材料的回收、处理的能力;
2.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生产废料处理的项目业绩(合同期限一年及以上),须提供主要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
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2.6与招标人发生过合同纠纷的公司以及其法定代表人关联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招标人在履约等经济活动中认定为存在其他不良行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02包:废三包胎
2.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废旧橡胶、塑料、金属和废旧轮胎等材料的回收、处理的能力;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且环境影响评价需包含与翻新生产流程相关的内容,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2.4投标人须承诺翻新、修补后轮胎不能体现有万力品牌相关信息,否则招标人将追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2.8与招标人发生过合同纠纷的公司以及其法定代表人关联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招标人在履约等经济活动中认定为存在其他不良行为;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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