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城乡停车位、充电桩建设项目
四川省
一、比选编号:NT-QLCD-20241204
二、比选项目:纳溪区城乡停车位、充电桩建设项目
三、比选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纳溪区城乡停车位、充电桩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纳溪区20326个城区停车位、8383个乡镇停车位升级改造、新建330个充电桩以及相关道路工程建设;预算金额:3400.00万元。
注: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四、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比选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2.1参加比选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2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比选文件公司名称与比选公司名称必须一致)。
注:
(1)申请人交纳报名费后,必须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登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比选文件时登记的公司名称与比选时公司名称必须一致,一旦登记后,公司名称将不再变更。
4、申请人报名方式及资料:
报名材料:
1、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经工商部门许可经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②加盖公章;③明确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以便开标前告知是否达到开标条件;④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予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投标。
七、比选地点:【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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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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