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6FA.03燃机燃烧器和透平部件返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6FA.03燃机燃烧器和透平部件返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洋路288号。
2.2项目规模:1×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计划开始服务时间:2025年1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后接采购方通知(二选一)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6FA.03燃机燃烧器和透平部件返修(CHDTDZ175/17-QT-01201):对11号燃机抢修、12号燃机大修更换下的燃烧器和透平部件进行返修,包含部件的运输、检测、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6FA.03燃机燃烧器和透平部件返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符合以下任意一条的业绩要求:
(1)不少于一个F级及以上燃气机组燃烧器或透平部件返修、维修的业绩;
(2)不少于一个F级及以上燃气机组燃烧器或透平部件制造的业绩。
要求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主要部分内容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为:包含合同封面、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1214:00到2024-12-1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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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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