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开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经开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经开国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市场化融资+上级补贴资金等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邯郸经开国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郸经开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3建设规模与内容:邯郸经开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EOD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1)滏阳河流域经开区内生态河生态修复及整体提升项目;(2)经开区生态工业体系建设(一期)项目;(3)沿河生态康养及都市文旅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361628.38万元。
2.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引入社会投资人,招标人与社会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共同负责项目投融资、规划设计、产业策划与导入开发、项目管理、工程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移交、项目融资资金及利息偿还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投融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1.4其他要求:(1)社会资本方须认同本项目的运作模式;(2)与社会投资人招募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2.5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名义和CA制作并上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209:00:00至2024-12-17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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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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