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建设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总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标段: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串联质谱联用仪1套;三标段:购置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四标段:购置全自动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全自动均质器1台。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建设项目;2.1.2项目编号:HBWD2024-007;2.1.3主要内容:二标段: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串联质谱联用仪1套;三标段:购置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四标段:购置全自动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全自动均质器1台。2.1.4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裕华东路251号(农业农村厅东院);2.1.5交货期:90日历天内。2.1.6交货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裕华东路251号(农业农村厅东院);2.1.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二标段: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串联质谱联用仪1套;三标段:购置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四标段:购置全自动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全自动均质器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42.8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309:00至2024-12-19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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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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