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总医院中医医院超声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385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崇财购2024F001225914
便携式彩超
2
台
8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崇财购2024F001225913
全身中档全数字彩超
1
台
15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崇财购2024F001225912
全身高端全数字彩超
1
台
20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5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交付,包括培训、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08:00至2024年12月20日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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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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