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年产300吨酱酒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年产300吨酱酒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设施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AXDH
3、采购项目预算:3783017.2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整包
新晃县年产300吨酱酒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设施
新晃县年产300吨酱酒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设施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3783017.22元
3783017.22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湖南省外企业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施工员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编制: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止……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购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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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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