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公司中型客户综合型B2B电商平台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公司中型客户综合型B2B电商平台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公司中型客户综合型B2B电商平台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招标范围:提供综合B2B电商平台外包服务和平台系统接口对接服务,一是负责为生产制造业和批发等企业商户提供综合型B2B收单软件或业务系统平台对接开发、调试与检测、试运行、系统最终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技术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全部内容;二是负责平台系统的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提供平台系统的全天候服务。
2.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4服务期:项目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首次合同期限一年,到期后评估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系统平台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交付。
2.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验收标准:以系统上线正式运行,及招标方与商户验收合格为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3.2具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出具的备案回执且在有效期内(备案业务类型包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服务对象包括商业银行,业务区域为全国)(提供有效备案回执复印件)。最近年度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等级为C级及以上(提供公示名单查询截图)(评级查询路径:协会主页(pcac.org.cn)-快速通道-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公示名单查询)。
3.3具备在河北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业务的经营资质,拥有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许可证书复印件),有成熟的系统运维、业务运营服务体系,拥有400客服,具备提供7*24小时的客户服务的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在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需提供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3.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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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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