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污水污泥处理药剂供应商招标

发布时间:2024-12-16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污水污泥处理药剂供应商招标

(招标编号:GMHG243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污水污泥处理药剂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原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污水污泥处理药剂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GMHG24321

2.3项目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物资采购规范化管理,确保各厂药剂平稳供应,拟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确定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碳源供应商。 2.4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

非危险化学品标段: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碳源; 危险化学品标段:次氯酸钠。

2.5招标范围:对应标段污水污泥处理药剂的供货、运输、装卸、保险、质量检测、验收、 移交等。

2.6服务期限:2年,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续签。

2.7交货期:自接到发货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企业标准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资质要求

非危险化学品标段:

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按照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碳源的类别划分, 对每个类别提供至少一项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危险化学品标段: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投标 人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自行运输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括危险 货物运输)。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的,应提供签订的运输协议,并且委托的运输 单位需要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3.3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非危险化学品标段):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商自2021年1月1日以 来具有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碳源各一项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

(2)业绩要求(危险化学品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次氯酸钠销售 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投标人信誉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以2021年1月1日至今) 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包括行贿犯罪行为等)进行书面承诺。】

(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 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合 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提供企业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 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药剂生产商如果授权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该药剂生产商不能以投标人身份再参与该 标段的投标,且同一生产商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6)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标段的投标,但仅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本招标相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招标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法 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按照顺序提供(用 抽杆夹、夹子等可随时拆换方式)(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投标人应保证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果发现有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9:30(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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