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线下2024年青原区“四好农村路”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2024年青原区“四好农村路”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58864.00元
最高限价:3658864.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登录后查看)2024年青原区“四好农村路”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1项3658864.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之内进场,进场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第12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6.2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以上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采购人将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项目属性为:工程类。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2.2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响应供应商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的,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须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4.其他资格条件4.1响应供应商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原件的扫描件;4.2响应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5日08:00至2024年12月19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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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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