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度光伏支架设备框架集采(一标段)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度光伏支架设备框架集采(一标段)已通过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招标计划的陆上光伏项目(包含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及运维技改项目)固定支架设备。包含:陆上地面固定支架、分布式屋顶固定支架。拟定本次框架集采总容量为10GW。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如下:
标段号
选材
暂定区域
招标量(万千瓦)
一标段
锌铝镁:热镀锌:铝合金:耐候钢
8:1:0.5:0.5
云南、四川、西藏、辽宁、黑龙江、吉林
200
二标段
内蒙古、江苏、山东、湖南、山西、广西
200
三标段
新疆、安徽、浙江、湖北、河南、福建
200
四标段
甘肃、陕西、广东、海南、北京、天津、河北、上海
200
五标段
青海、宁夏、重庆、江西、贵州
200
共计
1000
因项目成熟程度存在差异,实际执行容量可能增多也有可能减少,投标方需知悉并接受存在的容量差异。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5个标段的投标,且在不同标段中,不得出现不相同报价(运费除外),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不得兼中。每个标段单独评标,当N(N≧2)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项目整体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调整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第一标段:云南、四川、西藏、辽宁、黑龙江、吉林。
工作内容包括电站支架的加工制作、供货、包装、发运、运输至项目现场指定卸货处(不包括卸车、堆场及二次倒运)、现场指导安装、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框架合同的有效期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投标人的交货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的要求。
设备到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按订单合同,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提供近连续三年(2021-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单次供货100MW(3500吨及以上可视为100MW,不限制支架形式)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业绩累计不低于1000MW(非关联交易);
(2)具有近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同类型支架业绩。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出现过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发生延迟交货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10)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11)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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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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