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县发改行审【2024】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2024】130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县东部片区。
2.2建设规模:新建管径DN300—DN500污水管网1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回填、管道安装、路面恢复等工程;改造管径DN200—DN700污水管网50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回填、管道安装、管道修缮、路面恢复等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7000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150日历天。(150日历天完成地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2.4招标范围:进行工程测量(包含地形图及地下管线测量等);工程勘察(主要包含详细勘察及技术交底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业主办理行政审批和建设施工的必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工程勘察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成员均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4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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