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环保及绿化工程施工项目XM-HB-LH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08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XM-HB-LH标段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的“十五射六纵十横”中“纵六线”的组成部分,编号为S65。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京台高速苏鲁省界以南约3.4km处,设置江庄枢纽,途经贾汪区江庄镇、大泉街道、茱萸山街道、汴塘镇、耿集办事处,铜山区大许镇、单集镇,睢宁县王集镇、双沟镇,邳州市八义集镇共4个区县10个乡镇,终点止于与淮徐高速交叉处的睢宁西枢纽,接已建的徐明高速睢宁至明光段,路线全长约63.697km。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整体式路基)/2X17米(分离式路基);项目起点江庄枢纽涉及京台高速公路4.5公里扩建部分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由28米拓宽至4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环保及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分为1个标段,即XM-HB-LH标段。
2.3招标范围
对应桩号为K4+422.829~K68+120.000,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环保及绿化工程中的土方回填、苗木栽植养护、声屏障、隔声窗、事故应急池、PVC排水管、警示标识牌等(其中不包括图纸内的部分提前开通段工程量的绿化及声屏障)。
上述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环保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招标范围内容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验收合格完成。缺陷责任期24月。
绿化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招标范围内容须在2025年3月15日前验收合格完成。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3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注:如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分工中也承担环保工程施工,则联合体成员也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
①2019年1月1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②2019年1月1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绿化工程或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的,需在投标报表表5项目简介中显示出绿化施工内容或声屏障制作安装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下同】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分工中也承担环保工程施工,则联合体成员也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资格和项目总工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1)项目经理
A.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a.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的,需在投标报表表4项目简介中显示出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下同】
(2)项目总工
A.资质要求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a.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的,必须在投标报表表4项目简介中显示出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下同】
(3)其他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处(可以邮寄,若邮寄收件时间以签收实际为准)。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23:59至2024年12月20日23:59……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