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对本项目组织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ZTZB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大楼办公区域等的日常保洁服务、水电工服务、职工餐厅服务、会务勤务服务等。
2.5、服务期限:两年
2.6、服务地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每年预算不超过96万元(含基础工资、管理费、社保、商业保险、劳保福利、工装、保洁工具等),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其分支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专业项目管理人员与技术团队(格式自拟,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4、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变更信息;
3.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格式自拟,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7、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说明(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8、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同类行业(金融机构或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业绩(需为已完成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12月16日8点3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售价: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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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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