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电子科大“三医+AI”科技园一期七楼共享空间装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电子科大“三医+AI”科技园(一期)七楼共享空间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7.96436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三联花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温江区天王路333号1栋1单元7楼,原建筑面积60810.24平米,地下1层,地上层数7层,建筑高度31.6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本次改造面积2855平,位于7楼,改造后使用性质办公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子科大“三医+AI”科技园(一期)七楼共享空间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子科大“三医+AI”科技园(一期)七楼共享空间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础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四川省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
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按川建审发(2019)332号文取得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注: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GLD20241210003。
2.采购项目名称:电子科大“三医+AI”科技园(一期)七楼共享空间装修项目。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金 额:3079643.6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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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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