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能量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能量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招标人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高能量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1
台
46万元
接受
说明:本项目为单标段,投标人须对上述招标产品列表中所有品目进行投标,不得缺漏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1.3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3.2.1.1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3.2.1.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2.1.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3.2.1.4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2.2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的,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投标人所投设备为国产的,中标后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须提供承诺函)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日09: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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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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