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食堂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YG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采购预算:每年价格预算为68.4万元,期限两年,总费用合计136.8万元。
五、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食堂人员服务外包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2024年度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2024年1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公司无法提供上述材料需提供情况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社会信誉和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提供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社会信誉和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中国”网站记录: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所需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4.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以上所需提交的具体资料详见初步审查表)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9:00—16:3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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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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