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费用:每家供应商年度服务费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不超过20万元。
5.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制作审查合同、审查公司规章制度、参与商业谈判、列席会议、进行法律培训、指导协助公司风控和合规管理等,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和要求。
6.采购数量:两家。
7.服务期限:聘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设立且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下同),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在广西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组织架构,有依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完善的执业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有15名及以上专职律师,负责人执业10年(含)以上,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已办理有效的年审手续,应聘前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不良记录;
(3)熟悉公司法、民法典、国资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理论功底扎实,擅长公司设立、治理、解散,企业投资、并购、债务重组,资产处置,知识产权管理,国家出资公司风控合规管理,民商事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能为本项目组建稳定的3人以上的专职律师团队,团队负责人由事务所主任或高级合伙人担任,具10年以上执业经验,其他团队成员均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验,均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已办理有效的年审手续,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专业能力突出,具备国家出资企业法律服务和风险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与采购人无利益冲突。
2.其他要求:有良好的声誉、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提供近3年内未直接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近3年内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处罚三次以上且暂停或终止相关业务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事项。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00至2024年12月31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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