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含长阳)公司2025年度燃气建设工程设计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宜都(含长阳)公司2025年度燃气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宜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招标1家设计单位,承担宜都(含长阳)公司2025年度燃气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含宜都公司及代管的长阳公司2025年度所有在建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居民用户、非居用户、地下管线、单体调压柜、非居流量计更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改建各类燃气场站等)。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湖北省宜都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2.5服务期限:预算执行完毕。
2.6本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GB1和GC2级资质。
3.4团队要求:
1)须配备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应证书及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2)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人员常驻宜都不低于2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止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燃气建设工程设计服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从招标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2年内(从招标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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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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