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来凤县干线通道彩色走廊林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干线通道彩色走廊林建设项目(一期)EPC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9-422827-04-01-6618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境内,包括国道242(来凤火车站至本项目止点)、绕城线(鹤来一级公路来凤小河坪至湘鄂情大桥段工程)、凤舞一路(凤舞一路桂花树工业园至狮栗坪段)、来凤高铁站口袋公园。
建设规模:道路绿化长度22.2km,其中口袋公园占地1.8万㎡,国道242道路侧分带及中分带、绕城线道路侧分带及中分带、凤舞一路道路侧分带、来凤高铁站口袋公园园路及活动场地。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勘察和设计:①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相关试验检测、材料收集整理等;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勘察工作及后期服务;勘察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②测绘工作:制定测绘方案:协助部门进行测绘方案的制定与审核;③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④材料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⑤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投产,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6
合同估算价:77150000.00元
2.3其他: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费费率+建安装工程费费率”两控方式设置控制价,各项目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费率要求如下:(1)勘察设计服务费(含测量)最高限价:以预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础,参考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2002】10号)收费标准的50%为上限执行,以折扣率报价(0%≤折扣率≤50%),百分号前的数值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按湖北省2024定额及现行取费标准,人工、材料、机械按当地信息价(若没有信息价的,按照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第三方单位共同询价确定的价格)调差、预算以投资评审后价格为准,以折扣率报价(0%≤折扣率≤100%),百分号前的数值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3.1.3人员要求:①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若项目经理由施工方提供的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④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最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承诺函)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未发生亏损,应出具近两年(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函(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函)。3.1.5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1.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3.1.7其他要求: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无不良记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https://www.hbggzyfwpt.cn/)上传事前信用承诺书。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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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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