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及站点污泥运输服务的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受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及站点污泥运输服务的采购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及站点污泥运输服
第一标段:污泥运输服务(联合污水处理厂等)
第二标段:污泥运输服务(镇东污水处理厂等)
第三标段:污泥运输服务(苏盛焚烧等)
三、合格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单位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要求:
1、投标单位要求具有运输服务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上述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近三年内:(1)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3)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无安全责任事故如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如有虚假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中标的视为虚假应标处理。
3、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被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取消过中标资格或取消过合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高管等在以往经营活动中均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如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单位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的以下文件:
1.提供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符合“(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要求”的承诺书;
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一)合格投标单位一般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最近期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带原件备查的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标段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递交材料时间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每日9:00~11:00,13: 00~1
7:00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只有递交了合格的材料的投标单位方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每日9:00~11:00,13:00~1
7:00。
2、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1月6日13: 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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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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