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高新区路灯、信号灯及相关配套设施养护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浦口高新区路灯、信号灯及相关配套设施养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3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启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浦口高新区范围内路灯、信号灯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养护,包括但不限于悬挂式LED中国结、灯笼维护、精神堡垒维护、路灯养护(高压钠灯及LED灯)、信号灯养护、配电柜养护、照明配电箱养护、配电柜围栏养护、广告牌养护、电缆养护等,具体详见清单,最终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浦口高新区路灯、信号灯及相关配套设施养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浦口高新区路灯、信号灯及相关配套设施养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
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6月至2024年1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1709:00到2024-12-2317:00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0614: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0614:30
七、其他
1、最高限价:332.54987万元,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养护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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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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