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民丰县硝尔库勒项目机械设备租赁
招标编号:XYTDZB-2024TP6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民丰县硝尔库勒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因修筑硝尔库勒锑矿至红土滩38公里处简易道路需要,拟租赁挖掘机两台,租赁型号等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民丰县硝尔库勒项目机械设备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民丰县硝尔库勒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机械 设备租赁相关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10时3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本公告第七条款规定的材料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因修筑硝尔库勒锦矿至红土滩38公里处简易道路需要,拟租赁挖掘机两台, 租赁型号等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2.2预算金额:75万元
2.3租赁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民丰县硝尔库勒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详见谈判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机械 设备租赁相关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资料
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备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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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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