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关保健中心2024-2025年试剂耗材供货资格(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JCS20241129
(二)项目名称:中山海关保健中心2024-2025年试剂耗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410000.00元
(五)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山海关保健中心2024-2025年试剂耗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HJCS20241129;
(2)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批保健中心试剂,为供货资格采购,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包组1预算:2750000.00元;包组2预算:140000.00元。
(4)本项目确定包组1和包组2的协议供货商各1名,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要为准。本项目协议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1年止,期限满后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即自动终止。采购试剂耗材应支持所用设备配套使用。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兼投兼中。
(5)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其他:无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1年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或零售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5)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或书面承诺中标后供货前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供应商必须在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山市
3、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4、售价(元):单一包组售价400元(人民币),同时购买两个包组的,则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购买包组1或包组2,则售价400元;同时购买包组1和包组2,则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
3、本次采购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查验。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线上购买:把上述资料发送到至邮箱,备注购买的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并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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