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市兴隆乡窝凼田高岭土矿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福泉市兴隆乡窝凼田高岭土矿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福泉市高煜矿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经全体股东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戎耀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兴隆乡。
2.2建设规模:兴隆乡窝凼田高岭土矿矿区开采方式为露天+井工开采,矿区面积约1.7571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1275~+925m标高。高岭土矿露天储量约567万吨,地下储量约100万吨。
2.3计划工期:暂定合作期10年,合作开采年限至开采完所有储量为止。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1.18亿元(施工费约10.97亿,勘察设计费约2100万)。
2.5招标范围:矿区范围内的矿产勘查、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矿建期、生产期的项目全周期),主要内容包括矿产勘查、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矿山的露天剥采、井工剥采及其他配套工程(含临时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与管网工程、拦渣墙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设施工程等)、矿山的复垦复绿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备的矿产勘查资格要求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负责人具备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投标人须具备的设计资格要求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冶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原料制备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资格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矿山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冶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原料制备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3.3本工程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00:00至2024年12月03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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