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T5航站楼内摆渡车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T5航站楼内摆渡车服务外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旅客摆渡车服务品质,配合公司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切实提升旅客服务体验,计划将东航站区旅客摆渡车服务业务进行外包。外包内容主要是为楼内旅客提供免费摆渡车服务及咨询服务。
2.3服务期:投标人应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人员、车辆及其他服务物资的准备工作,并按照投标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日期入场提供服务,合同有效期自入场之日起算,共计1年。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外包T5航站楼4条暂定线路,线路最低车辆配置为11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涉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含税)的类似(含乘客摆渡、观光车接待)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及其附件应包含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乘客摆渡、观光车接待相关服务内容的合同金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18时00分到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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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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