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主城区山体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步道公共服务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2.项目编号:H(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十堰市主城区山体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步道公共服务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招标
5.预算金额:382.696705万元
6.最高限价:382.696705万元
7.采购需求:新建中央空调系统,本工程选用多联机系统,多联机室外机设置于屋面上。共新建多联分体式室外机22台,全新风室内机22台,暗装卧式室内机133台,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112台及相应管道,空调面积达9890m2。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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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本次招标采购相关联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
(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为保证项目品质,所投品牌应为一线品牌如:日立、约克、天加、海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0时0分至2024年12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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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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