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第二高级中学南区分校9#楼玻璃幕墙项目竞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HNSF-2024-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淅川县第二高级中学南区分校9#楼玻璃幕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8.841671万元,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淅川县第二高级中学南区分校9#楼玻璃幕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淅川县第二高级中学南区分校9#楼玻璃幕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方式发送,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容(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川县第二高级中学南区分校9#楼玻璃幕墙项目
2、项目编号:HNSF-2024-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88416.71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淅川县第二高级中学南区分校9#楼玻璃幕墙(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 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最新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政策,本项目执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徽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供应商应具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
3.9.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10.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 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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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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