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漫湾电厂2025-2027年全厂起重设备检修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漫湾电厂2025-2027年全厂起重设备检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漫湾电厂现有起重设备23台,主要类型有双梁桥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单梁桥式起重机、钢丝绳启闭机、电动葫芦,在我厂机组检修、日常维护工作中承担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一期主厂房2×350吨双梁桥式起重机、二期主厂房2×500吨双梁桥式起重机、8号机主厂房2×200吨双梁桥式起重机还承担着转子起吊重任,一期主厂房75/20吨双梁桥式起重机为我厂使用最为频繁的起重设备。
我厂起重设备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部件存在老化等现象,需定期开展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起重设备完好、整体运行稳定,保证起重作业安全顺利开展,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至关重要。
2.2施工地点:临沧市云县漫湾电厂。
2.3采购内容:
1.开展全厂双梁桥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单梁桥式起重机、钢丝绳启闭机、电动葫芦的定期维护工作:更换减速器及轴承润滑油、坝顶500/40吨门机及一期尾水2×63吨门机抓梁系统维护,对整车维护保养,更换损坏元器件,确保一次、二次、机械系统运行正常;
2.每年开展一台设备的大修工作:2025年开展一期尾水2×63吨门座式起重机大修,2026年开展坝顶500/40吨门座式起重机大修,2027年开展8号机主厂房2×200吨双梁桥式起重机大修。2025年开展8号机主厂房2×200吨桥机、8号机尾水QPJ-40-25启闭机、8号机QPJ-2×16-4型交通洞防洪门启闭机、泄洪洞QPQ-2×160工作门启闭机、泄洪洞QPQ-2×160检修门启闭机、二期尾水2×100吨启闭机、金工车间16/3吨双梁桥式起重机整体除锈、防腐刷漆工作。
3.起重吊运吊装配合(含汽车吊、登高车操作及指挥);
4.每月开展一次设备巡检,提交巡检报告;
5.配合技术监督局开展设备定检等工作;开展起重各类设备安全整改(质监局、公司、电厂、部门提出的各类涉及起重设备的安全整改,涉及技改由发包方承担);
6.开展起重设备日常消缺(开展全厂起重设备的各类消缺,如涉及需要技改的项目由发包方负责)。
2.4计划工期:预计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质之一,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A);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桥式、门式起重机(A);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桥式起重机维修A级、门式起重机维修A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须包含以下业绩类型之一:
(1)单钩起重量500t及以上桥式起重机制造或安装或检修或维护项目业绩;
(2)单钩起重量500t及以上门式起重机制造或安装或检修或维护项目业绩。
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担任过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须包含以下业绩类型之一,:
(1)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设备检修;
(3)起重设备维护;
(4)起重设备保养。
须提供合同影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并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现场技术负责人1人、专(兼)职安全员1人、常驻人员不得少于4人;
(2)现场技术负责人1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担任过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的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类似业绩须包含以下业绩类型之一:
①起重设备安装;
②起重设备检修;
③起重设备维护;
④起重设备保养。
须提供合同影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并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专(兼)职安全员1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地方行政机关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A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常驻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
①具备起重机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1:起重机指挥)的不少于1人;
②具备起重机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2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a.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2:升降机起重机司机)的不少于1人;
b.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2:门式起重机司机)的不少于1人;
c.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2:桥式起重机司机)的不少于1人;
d.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2:流动式起重机司机)的不少于1人。
③具备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少于1人;
④具备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少于1人;
⑤具备高处安装、维护与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少于3人。
上述特种作业人员除起重机(桥机、门机、汽车吊)司机与指挥不得互相兼任外,其余作业人员均可兼任,均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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