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副立井提升容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本招标项目划分不分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不分标段,副立井主提升系统的提升设备包括:提升设备机械、提升设备电气、操车及提升信号综合系统三大部分,本项目提升容器项目,详情见采购需求。
5.计划工期:90天。
6.建设地点: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副立井。
7.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产品均需符合设计技术要求,所选厂家均应具有生产其产品的生产合格证明及产品检验证书,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及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不分标段
响应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产品合格证、检验证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等证书。
3.2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截止日前近期响应人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3.4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响应截止日期前报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报价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6)报价截止时间前近期纳税凭证、报价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的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贰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四、获取谈判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12-1812:00:00至2024-12-2112:00: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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