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北大营旅游驿站片区改造及北大营水库环湖步道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云南省
招标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口镇北大营旅游驿站片区改造及北大营水库环湖步道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于寻财教〔2024〕78号、寻财教〔2024〕14号和寻财教〔2022〕55号下拨的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约16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口镇北大营旅游驿站片区改造及北大营水库环湖步道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口镇北大营旅游驿站片区改造及北大营水库环湖步道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和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3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2024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对此作出承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 2021-2023年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企业财务证明材料即可);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并附截图);
(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督管理十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1日18时00分
4.2获获取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安全生产许可(正副本均可)复印件应加公司鲜章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登备查
4.3每份竞争性比选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响应文件的递交
1.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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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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