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室内5G基站 | 支持NR 2.1G频段。 | 套 | 80 |
2 | 支持NR 2.1G和LTE 1.8G双频段。 | 套 | 112 | |
3 | 室外5G基站 | 支持NR 2.1G频段。 | 套 | 15 |
4 | 支持NR 2.1G和LTE 1.8G双频段。 | 套 | 50 | |
5 | 督导费 | 督导费计算方式为:项目不含税设备总价×督导费费率(项目不含税设备总价为室内5G基站设备不含税总价+室外5G基站设备不含税总价) | 项 | 1 |
……
(1)预估金额:【1675.8810】万元(不含税);
(2)项目类型:【货物】;
(3)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4)★保修期:合同设备保修期为【24】个月,从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5)★交货期:订单下达后【2】个月到货并调测完成。
(6)交货地点:福建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个,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份额比例为100%,中标人份额=采购预估含税金额*中标人份额比例=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中标人份额比例。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不含税单价、费率)见下表(最高投标限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不含税单价(元)、费率(%)限价 |
1 | 室内5G基站 | 支持2.1G频段。 | 套 | 80 | 47123.00 |
2 | 支持2.1G和1.8G双频段。 | 套 | 112 | 61728.00 | |
3 | 室外5G基站 | 支持2.1G频段。 | 套 | 15 | 56547.00 |
4 | 支持2.1G和1.8G双频段。 | 套 | 50 | 74074.00 | |
5 | 督导费费率 | 以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内容为准。 | 项 | 1 | 1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投标人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所投标产品在设备发货前须取得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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