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
招标编号:NMZH-FW2024-12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0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2409-150105-04-01-504729批准建设,建设规模为:项目业态功能调整为1#楼原图书馆拟调 整为购物中心,2#楼原民俗馆拟调整为商业业态,3#原青少年宫拟调整为酒店,调整地下部 分商业业态等工程进行设计,调整改造面积16.1万平方米,设计概算工程造价约7.9亿元。 现对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其他要求见本公告第七条”其他”中7.1项相关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注:资格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 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7.1项目信息:
7.1.1招标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招 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分析,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 签证,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基本收费),配合最终审计工作等全部相关造价 咨询服务工作;
7.1.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塔拉路以东、内蒙古党校以南、保全庄街以北、古楼西路以西:
7.1.3服务周期:造价咨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整个建设全过程至配合政府全部审计工作结束为止;
7.1.4每项工程成果文件递交期限:接到通知之日起,以工程实施进度要求期限为准,且最 长不得超过30天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7.2获取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第四条“招标文件的获取”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 人介绍信(含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 章的PDF复印件发送至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包含但不限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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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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