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中医医院呼吸道三联卡、五联卡配送服务项日(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2024HY-C711228
项目名称:青阳县中医医院呼吸道三联卡、五联卡配送服务项日(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412万元/年
最高限价:29.412万元/年采购需求:本项日1个包,拟确定一名供应商负责青阳县中医医院呼吸道三联卡、五联卡配送服务项日,在服务期限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配送,并完成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1+1+1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超过3年)。
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日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日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项日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各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各案。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所投产品如具备国家医保编码,须在分项报价表中体现。3.6供应商须承诺后期本项日招标内容如有相关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执行。3.7 供应商须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
3.8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承诺函,要求中标后、签合同前提供厂家授权书。
注:1.本项目所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经营或备案证书根据产品所属类别适用。2.评审阶段潜在供应商只需提供3.3项、3.4项以及3.8项的承诺函,不需要提供所提到的证明材料。
3.在确定并公布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供采购人查验。如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
4.售价:每包磋商文件费人民币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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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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