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海洋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
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物探等)、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套工程设计、协助相关报批工作(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按现行国家有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项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作,探明拟建场地地基土层分布、物理力学性质等情况,提供勘察设计依据,勘察测量成果应符合勘察设计要求。在地质不良或施工工作对地质要求较高的区域,应适当增加勘察频率。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420000元。
招标内容
江市海洋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地处湛江市坡头区,拟建设综合厂房,分期建设完成,总建筑面积约1500000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一期用地面积684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12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7112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0%,容积率为2.5。
工期(交货期)
1、承包人须在签订本合同后6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及设计等所有相关工作任务(不含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的评审、修编时间)。2、勘察工期:30个日历天;承包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提出勘察测量方案,自签订合同及发包人确定勘察测量方案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7个日历天内提交全线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勘察成果资料。3、设计工期:65个日历天;本项目设计工期实施节
最高投标限价(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扫描件。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两项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填写。(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2-18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08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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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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