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31亩项目中央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江区31亩项目中央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中铁建锦城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面积约为61736.82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江区31亩项目中央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江区31亩项目中央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为《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库内单位:
2.财务要求/;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口已完成口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项目类别:空调或新风施工;(2)项目造价和项目规模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或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不低于/m2;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面临破产清算等问题,未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
7.投标人须满足项目所在省(城)市当地准入条件,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8.未列入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的《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9.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三流一致”;
10.近三年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未存在故意拖延结算的情况;未存在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诉讼仲裁等纠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证明、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入库证明;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每套售价1700元,售后不退;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建设地点: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村1、2、10组;2.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3.计划工期:118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4.招标范围:锦江区31亩项目中央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要求及验收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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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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